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站牌,由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负责设置。站牌应当标明线路编号、途经站点、首末班营运时间、所在站点名称、开往方向、票价等内容;定时班线还应当标明首末站每班次发车时间。
客运线路和站点进行调整的,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调整前对前款规定的相关站牌内容进行调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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