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公路养护

第十七条

杭州市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公路养护 第十七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养护规定进行养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8-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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