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五条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工地扬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8-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