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二十二条 本市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信息咨询、交通引导和便民惠民等旅游服务。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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