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五章 权益保障 第五十八条 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五章 权益保障 第五十八条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区域双向互动旅游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市内外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