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九条

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旅游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加强监控。相关区域发生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可能对本地旅游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按有关要求发布旅游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对本地旅游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关措施,扶持本地旅游业恢复和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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