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五章 智慧应用推广 第三十八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五章 智慧应用推广 第三十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智慧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