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四章 智慧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四章 智慧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开展云计算核心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促进云计算应用服务,引导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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