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在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广场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酒店、餐厅、风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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