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五章 教练车与经营性教练场

第三十二条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五章 教练车与经营性教练场 第三十二条 经营性教练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鼓励和引导经营性教练场实行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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