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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