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 · 第一节 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十条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 第一节 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十条 业主投票一般应当采用电子方式,但是业主要求提供纸质方式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供。
市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并免费提供给业主投票使用。
投票期限不少于五日且不超过六十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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