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四十五条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四十五条 农村地区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按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要求,采用生化处理等技术就地或者集中处置。
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在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采用填坑造地等方式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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