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四条

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排水、交通标志,以及必要的交通运行监测、客运站点等设施,并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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