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三条 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三条 建设绿化项目时,禁止大面积单一种植草坪,乔灌木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乔灌木总量的百分之六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