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四条 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四条 规划和建设管线时,应当按照有关规范与树木以及其他绿化设施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影响树形完整及其生长,必要时应当对树木采取保护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