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河长制条例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 汕头市河长制条例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专家库,为河长制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及技术支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