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活动的,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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