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职业介绍机构 第三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职业介绍机构 第三十一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和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及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