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募捐活动

第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募捐活动 第十九条 捐赠人可以采取现场付款、邮政汇款、银行转账、提供金融票据、电子支付等方式支付捐赠款项,募捐组织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方便捐赠人捐赠。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