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募捐活动 第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募捐活动 第十九条 捐赠人可以采取现场付款、邮政汇款、银行转账、提供金融票据、电子支付等方式支付捐赠款项,募捐组织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方便捐赠人捐赠。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