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入出境便利

第十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入出境便利 第十七条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应当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员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为开展工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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