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三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