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