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区土地储备管理的实际,对市和区(包括有关产业园区)在土地储备管理体制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