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三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三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价格部门和审计机关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对经营者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计算盈亏和财政补贴、补偿额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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