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四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四十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化植物疫病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疫害事件应急预案,禁止使用带有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植物进行绿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