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三章 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第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三章 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第九条 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并按照规定特设全科医生岗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