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三章 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第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三章 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第十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补贴,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激励力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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