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制订审计项目计划,并告知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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