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开埠区历史文化风貌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整体保护、合理利用、分类管理、渐进式更新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和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