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筑外立面应当体现城市时代风貌,融合自然与人文特色,遵循安全、美观、绿色、协调、整洁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