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 共 3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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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新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外立面的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外立面管理,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维护建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停工一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外立面进行必要的清理维护,保持外观整洁。 第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建筑外立面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装修改造、检查维护及其相关的管理... 第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二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城市风貌提升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结合老旧小区改... 第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筑外立面应当体现城市时代风貌,融合自然与人文特色,遵循安全、美观、绿色、协调、整洁原则。 第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内海湾、山前地区、滨水地区、重要公园广场、生态廊道等自然景观资源相邻地区及重要... 第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外立面规划... 第十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四条 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和立交桥、人行天桥的外立面,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桥体绿... 第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方法,对建筑外立面的形体、色彩、体量... 第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五条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以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保护相关控制区内的... 第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新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六条 建筑外立面的施工应当采用安全、耐久、绿色的外装材料,并采取抗震、防脱落的技术措施和施... 第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六条 附着于建筑外立面的管道、线缆及套管颜色应当与建筑外立面色彩相同或者相近。线缆一般采... 第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新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七条 新建(含改建、扩建,下同)建筑外立面设计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空间环境和材质等方... 第十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七条 利用建筑外立面设置广告载体、招牌标识或者景观照明等设施的,应当符合户外广告、招牌设... 第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新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查新建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当对其外立面造型、色彩等同步进行审查。审查... 第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十八条 在建筑临街外立面安装空调设备、太阳能设备、排气排烟设备、通信电力设备、煤(燃)气管道等,应当... 第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新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九条 在新建建筑的窗户、阳台设置防护安全设施的,应当采用内侧安装或者隐形防护网等方式设置,... 第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破坏建筑外立面安全、整洁的行为: (一)擅自在建筑外立面搭建建(构... 第二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二十条 建筑外立面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的所有权人负责,代管人或者承租人、借用人等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 第二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二十一条 遇举办重大庆典或者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以及开展重点区域街景整治等特殊情况的,市、区(县)... 第二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二十二条 建筑外立面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建筑外立面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存在破损、脱落、明显污迹或者严重变... 第二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二十三条 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外立面开展日常巡查,发... 第二十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二十四条 建筑外立面的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对建筑外立面进行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整洁,并... 第二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日常维护 第二十五条 居民住宅区建筑外立面的屋顶、外墙等共有部位涉及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维护费用,业主、物业... 第二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建筑外立面共有部位发生脱落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业主立即... 第二十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保持其在建工程外观整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 第二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破坏建筑外立面安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对单... 第二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第三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