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二章 新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新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九条 在新建建筑的窗户、阳台设置防护安全设施的,应当采用内侧安装或者隐形防护网等方式设置,与建筑主体风格保持协调,不得超出建筑外墙(外沿)或者栏板(杆)设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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