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方法,对建筑外立面的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空间环境和材质等方面提出规划管控要求。 城市设计内容涉及建筑外立面的管控要求,应当纳入详细规划,并落实到详细规划指标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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