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补偿安置 第三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补偿安置 第三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后,有权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清单或者分配方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