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八条 房屋的白蚁危害预防、检查和灭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配合白蚁防治单位对房屋进行白蚁危害预防、检查和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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