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应急抢险 第四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应急抢险 第四十五条 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跨区的房屋的应急抢险;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对发生重大险情的房屋组织应急抢险。 区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将房屋突发性险情报告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