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内容与程序 第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内容与程序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村务公开工作经费、村务公开栏和村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维护经费等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