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三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三十八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气象机构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共同分析气候对森林防火的影响,及时制作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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