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渡口渡船、自用船舶和游艇管理

第二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渡口渡船、自用船舶和游艇管理 第二十三条 渡口载客渡船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并在明显位置标明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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