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水上加油站应当按照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进行布设。 制定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应当征求港口行政管理机构的意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