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共建,加强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和水平。 特区鼓励企业建立质量技术研究、检测中心,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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