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七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