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知识产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贸易、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并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