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进行捐赠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