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五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五十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防控执法体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