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职工权益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劳动权益和经济权益保障 第二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职工权益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劳动权益和经济权益保障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对事故知情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义务配合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不得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人证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