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审理 第五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审理 第五十条 行政复议人员可以对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实、证据开展实地调查进行核实。开展实地调查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制作调查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