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保障和民主决策的原则设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审议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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