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三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三十二条 阻碍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辅警实施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